水环境保护标准
亦称水质量标准。为保护人体健康和水的正常使用而对水体中污染物或其他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所作的规定。按照水体类型,可分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海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照水资源的用途,可分为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渔业用水水质标准、农业用水水质标准、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各种工业用水水质标准等; 按照制定的权限,可分为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水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直接关系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水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同时也是确定排污行为是否造成水体污染及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制订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我国对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订是非常严格的,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制订,其他部门无权制订; 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订地方补充标准。“地方补充标准” 制订的前提是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当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对未规定的项目作出规定时,“地方补充标准”不得与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相矛盾,否则应废止,并按照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 “地方补充标准”的制定和颁布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只有部分制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权力; “地方补充标准” 制定后,要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水环境保护标准包括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监测规范、方法标准。
❶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海水水质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等。
❷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有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❸相关监测规范、方法标准。主要有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梯恩梯的测定-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总有机碳的测定、挥发酚的测定、挥发酚的测定、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的测定、氨氮的测定、氨氮的测定、氨氮的测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