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局火会旧时代救火御灾的民间公益团体。火会组织较大,救火机具较全;水局一般规模小,机具设备不全,往往只能为大火会供水,但民间概称为“水会”。天津最早的同善火会由盐商武廷豫创建于清康熙十三年(1674)。此后在官府、富商的提倡、资助下至乾隆时增至近50处,道光后人烟日稠,水会日多,最盛时约110余处。仅城区东北角至西北角这一财富聚集地带,水会即约占一半。水会各有会名。会所多为地段公共场所,存放救火机器、水桶,设专人值更守锣。负责人称作“会头”;救火人多是劳动人民称作“武善”(也写作“伍善”);不直接救火的事务人员称“文善”。水局会规严格,极具民俗特征。一切行动以鸣锣为准,报警、集合用急促的“串锣”;火熄、退出火场打慢节奏的“倒锣”。当然繁琐的礼仪也不利于灭火。后消防队成立,水会渐少,40年代基本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