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投资分配investment allocation of water project水利工程各受益部门或受益地区应承担工程投资的分配份额。应正确评价各受益部门或地区的经济效果和经济发展规划,选择合理开发利用方案和工程规模,为国家编制水利建设规划和安排投资计划提供可靠依据。为了合理分配投资费用,可根据各受益部门或地区对工程的要求确定分配原则。仅为某受益部门或地区需要的工程设施,如灌溉引水口或灌排渠系的投资,应由该受益部门或地区单独承担。为几个受益部门或地区共同使用的工程设施,如大坝、溢洪道等,投资应由各受益部门或地区共同承担。为补偿某些部门原有效益的工程设施,如船闸、鱼道等,原则上投资应由未受影响的各受益部门共同承担。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规程规范中推荐的方法,有时要根据几种分配方法经论证后从中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