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政策民族贸易是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表现形式,除具有一般商业本质外,还具有显著的民族特点和区域特点。民族用品生产则是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为适应和满足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特殊用品的需要而专门组织的工业品生产。目前实行的是“九五”期间的优惠政策,出台的程序是:在民族贸易方面先确定民族贸易县(自治区有53个)和省州级民贸公司(自治区有8个),在民族用品生产方面先确定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自治区有200余种),据此确定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自治区有277个)。优惠范围确定后再制定具体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