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民政使司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民政使司 民政使司官署名。清代置。掌理东三省行政事务。(见:民政使) ☚ 民事庭 民政部承政厅 ☛ 民政使司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设于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其主官称民政使,秩正三品,掌一省民政事务。其下设佥事,从四品;科员分一、二、三等,分别为正五品至正七品。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依布政使例,升民政使之秩为从二品。参见“交涉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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