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民国时期甘肃粮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民国时期甘肃粮政 民国时期甘肃粮政民国初期, 甘肃田赋仍沿用清制,分粮、银、草三项,本折色并征,以本色实物为主。田赋征收与建仓积谷业务分别由财政、民政两厅管理。民国30年(1941年)3月成立省粮食管理局,县设粮食管理委员会; 同年10月,省上改组为粮政局,县上改为粮政科,县以下设乡镇经收处。民国31年(1942年)7月,省粮政局和田赋管理处合并,成立甘肃田赋粮食管理处。同时,甘肃田赋征收由本折色兼征进入单征本色实物时期,一次征清。实行跨年度制, 从每年10月1日起至翌年9月 30日为一个粮食年度。抗日战争时期,甘肃粮食除征收田赋正额外, 还实行过向完纳田赋的农户强制定价征购随赋军粮;按“征一借一”的比例随赋征借,发给“粮食库券”;按田赋征实数额带征县级公粮等形式。粮仓分积谷仓和田赋仓两类。积谷仓与历代的社仓相似,按县、市、区、乡、镇建仓,政府提供谷本就地采买,使用有贷放、平粜、散放等方式。有些地方还设有义仓,属民间捐办的一种积谷仓,依慈善团体办法管理。田赋仓是由政府设置用于收纳和储存田赋粮的官仓,遍及全省各县市乡镇,按其职能有聚点仓、集中仓、收纳仓之分。 ☚ 甘肃古代粮政 陇东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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