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品开发minpin kaifadeveloping of civil products
军工企业开发和生产民用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的军工企业是按照苏联模式,自成体系,自我封闭,系单纯生产军品的企业。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军品生产任务大幅度下降,军工企业遇到很大困难。针对这种状况,军工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调整产品结构,转向民用产品开发。
中国军工企业开发民品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寻找工艺相近、投入不多、在短期内有经济效益的产品,如自行车、缝纫机、家用电器产品及一般机械配套产品等。这些多属临时产品,缺乏长远打算,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都有限,其中除少数产品外,绝大部分产品没有竞争力,逐渐被市场所淘汰。第二阶段从8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末,全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国家重视产业政策,搞行业规划,把军工企业发展民品纳入全国行业规划范围内。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军工企业大力支持,发挥军工技术优势进行有选择的民品开发。到80年代后期,军工企业开发生产了几千种民用产品,如民用船舶、汽车、电冰箱、摩托车、空调器、压缩机、电视机、纺织机械、铁路货车、计算机、光电设备、民爆器材、化工产品、同位素以及其他民用产品等,极大地提高了军工企业经济效益。从90年代初开始,企业进入民品开发的第三阶段。对开发的民品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并逐步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民品。其特点是发挥各军工行业的技术特长开发各行业的重要产品,如:民用飞机、核电设备及其安全技术、应用卫星和各种车辆等,使高技术产品逐步形成产业化。
军工企业开发民品基本办法:第一要掌握市场信息,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力开发上水平、上批量名优产品,形成支柱产品。第二要发挥企业自身技术特长,根据国内外市场需要引进新产品,组织力量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配套工作,把引进技术与军工科技开发结合起来,加速国产化进程。第三要针对工农业生产中技术需要,广泛开展各种技术服务,运用军工技术优势同民用中、小企业建立各种联合,共同开发发展生产。第四要国家在制定科技开发规划和计划时,充分吸收军工技术,鼓励军工之间、军民之间的企事业单位发展各种横向技术经济联合。
实践表明军工企业民品开发要处理好高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关系,保证军工企业生产的民品的品种、档次和质量不断提高,开发产品要向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发展,要把已经掌握的高技术转向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