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由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义务不同,因此,他们之间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有差异。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之间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确定案件事实,解决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议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查明案件事实。它不同于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决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是诉的要素之一。参见〔诉讼标的〕。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之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由于主体之间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不同,其客体也不一致。人民法院与当事人 (包括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案件的事实和实体权利的请求; 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是案件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