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母在子不得主婚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母在子不得主婚案 母在子不得主婚案此案发生于元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十月左右。据《元典章》载,户部有文书奏报到中书省,说有“田盈及王秀才各定问讫赵阿王女赵速儿,相争未曾经断,今却嫁与孟二为妇。若将赵速儿断付田盈与弟为妇,却缘赵速儿次兄赵定主婚吃讫肯酒。系不合主婚之人;若断得王秀才与男为妇,兼王秀才目今已与伊男娶讫妻室,止令孟二为妻,从来不曾断过如此体例,乞照验事。”省部研究后下判决:“赵速儿既有母在,其兄在外吃肯酒,为子之道,礼无自专,难议从兄许亲为定。据赵速儿母阿王称受讫王秀才聘,许伊男王二为妻,合行为婚。在后王秀才若不愿娶赵速儿,即将原下与阿王定婚礼物依数追还。” ☚ 韩赵奴不为亡夫守服案 携女适人从母主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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