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家谭中国近代辛亥革命前在《新世纪》第49期发表的一篇文章。署名“鞠普”。后收入《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该文主旨是主张消灭家庭、宣传自由平等。认为“夫权、父权、君权皆起于有家”,“去强权必自毁家始”;“欲得自由,必自毁家”;阶级、智愚这些不平之生,皆起于有家”,“必毁家后而平等可期”。世界进化,靠“人人自立,人人博爱”,但“家室念重,则世界情轻”,“明知公益之事,因有家而不肯为,明知害人之事,因有家而不得不为”。故“毁家”是完全必要的。毁家之法是“自不婚始”。提倡“毁家有乐”。指出毁家后人并不会忘情,“有家,情钟于一家”;而无家,“则情钟于社会”,“四海为家”,到处有用情之人,到处是用情之地。这显然是脱离实际的空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