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缺污损人民币Mutilated RMB Notes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2004年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 ❶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❷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❸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