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武汉国民政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武汉国民政府 参见“国民政府”。 武汉国民政府 武汉国民政府1926年12月至1927年7月广州国民政府迁往武汉继续执行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革命政府。1926年11月8日,广州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为“适应革命时势之要求”,决定迁国民政府的中央党部于武汉。1926年12月23日,由第一批到达武汉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和国民政府委员成立“临时联席会议”,代行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职权。1927年2月21日,国民政府在武汉正式办公。仍实行委员制,设委员28人,以汪精卫为主席,下设外交、财政、交通、司法、农政、劳工、教育、实业、卫生等部。以陈友仁为外交部长、宋子文为财政部长、孙科为交通部长、徐谦为司法部长、谭平山为农政部长、苏兆征为劳工部长、顾孟余为教育部长、孔祥熙为实业部长,刘瑞恒为卫生部长。共产党与国民党左派在武汉国民政府中紧密合作,保证了政府所辖地区革命运动的继续发展。后来由于汪精卫于7月15日发动反革命叛变,革命的武汉国民政府也随之结束。 ☚ 广州国民政府 南京国民政府 ☛ 武汉国民政府见“国民政府”。 武汉国民政府 武汉国民政府1926年10月,国民革命军攻占武昌。11月26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做出了迁都武汉的正式决定。12月7日,国民党中央通电宣布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北迁,并于13日在武汉成立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国民政府委员临时联席会议。但在迁都的过程中,由于蒋介石力主迁都南昌,并截留了由广州路经南昌的部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和国民政府委员,挑起了 “迁都之争”。1927年1月1日,国民政府定都武汉。2月21日,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在武汉正式办公。3月,在武汉召开了国民党第二届三中全会,明令发表以武汉为首都,并通过修正中华民国政府组织法,规定政治委员会和国民政府均不设主席。由汪精卫、孙科、徐谦、谭延闿、程潜、李宗仁等27人为国民政府委员。谭延闿、陈友仁、宋子文、孙科、徐谦、苏兆征、谭平山等分别为国民政府军事、外交、财政、交通、司法、劳工、农政等部部长。武汉国民政府成立后,一方面声讨蒋介石在上海举行的叛变活动,在国民党左派的推动下,使武汉地区的工农运动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加强;另一方面,决心打破帝国主义和南京方面的经济封锁和军事封锁,开创革命的新局面,因此决定继续进行北伐。1927年4月19日,武汉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在武昌南湖举行第二次北伐誓师典礼。由唐生智任北伐军总指挥,率领第四、第十一、第三十五、第三十六等各军进入河南攻打奉军。5月14日,北伐军开始出击。6月2日,第四、第十一军和独立第二师与冯玉祥会师于开封,至此武汉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完成了第二次北伐的第一期任务。但武汉国民党领导核心从5月中旬开始,从动摇走向反动。7月14日,汪精卫在武汉召开秘密会议; 7月15日,召开 “分共会议”,汪精卫公开反共。这样宁、汉双方在反共的基础上又走到了一起,9月16日,中国国民党特别委员会在上海成立,正式宣告了武汉国民政府的结束。 ☚ 武汉空战 武汉国民政府对外宣言 ☛ 武汉国民政府广州国民政府北迁武汉后的通称。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发展,设于广州的国民政府决定迁都武汉。为了及时处理有关政治、军事和外交等紧急事宜,在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十二月十二日便已先行到达武汉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政府委员组成党政联席会议,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国民政府的临时代表机关。党政联席会议在次年二月二十一日宣告结束,并宣布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即日起开始办公。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三月三十日国民政府公布了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修正国民政府组织法》。根据新的规定,改组了武汉国民政府。其要点是:一、为了扩大民主,防止个人独裁,规定将国民政府委员增至二十八人,委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废除主席职位,只设常务委员五人,处理日常国务;二、将国民政府委员会开会的法定人数,由原来的全体委员过半数改为只有国民政府所在地之委员的的半数出席,即为有效;三、扩充政府行政机构,除原有外交、财政、司法、交通各部和秘书处外,又增设了劳工、农政、实业、教育、卫生五部。这时中国共产党已决定参加国民政府,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委员中有共产党员二人,新增设的农政、劳工两部的部长也是由共产党员充任的。同年七月十五日,以汪精卫为首的武汉国民政府中的右派宣布反共,九月,与南京国民政府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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