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奉大夫 正奉大夫文散官史。《宋史·职官志九》: “正奉大夫,(正四上阶)。” 《明史·职官志一》: “从二品,实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 ☚ 正侍大夫 正治上卿 ☛ 正奉大夫文散官名。宋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改正议大夫为正奉大夫。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废。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增置正奉大夫为正三品文散官。金亦置正奉大夫,秩从三品上。元升为从二品。明制以正奉大夫为从二品加授之阶。参见“正议大夫。” 正奉大夫文散官名。隋置正议大夫,为散官。唐列入文散官。宋因之。开宝九年十月改为正奉大夫,属宋前期二十九阶之第六阶。正四品上。系执政所带阶(资料出处参“开府仪同三司”条)。
简称正奉。《事物纪原》卷4《正议》:“隋置正议大夫为散官,取奉大夫掌议论之义。《宋朝会要》曰:“太平兴国元年,诏改为正奉。神宗正官名,复曰正议。”《宋朝事实》卷1:“(太宗讳炅)旧讳光义、匡义。”原注:“开宝九年十月,诏官阶及州县名,有与朕名下一字同者,宜改;与上字同者,仍旧。乃以谏议大夫为正谏大夫,正议大夫为正奉大夫。”
正奉大夫寄禄官名。北宋徽宗大观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新置阶名,换右光禄大夫。为文臣京朝官三十阶之第七阶。正三品(资料出处参“特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