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欧职铭据法惩兵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欧职铭据法惩兵案 欧职铭据法惩兵案明朝洪武(公元1368—1373年)初期欧阳铭经推荐担任都江县县丞,后因治理地方成效显著被提升为山东省临淄县县令。大将军常遇春统军过境,其兵卒私闯民宅索酒扰民发生殴斗,全县城舆论大哗。欧阳铭不为军威所慑,根据明律规定对犯法兵卒予以笞责,并送至军营管束。兵卒乘申诉之机,向常遇春挑拨说县令连将军一起辱骂,常遇春震怒,责问欧阳铭。欧阳铭据理辩解说:“兵为王师,民为王民。民相殴打致死者处死抵偿,士卒扰民殴打百姓难道不应依法笞责吗?将军大贤,为何袒护兵卒而违犯国法呢?”常遇春听后觉得县令言之有理,于是责罚犯法兵卒向县令表示歉意。 ☚ 明代 状元张信腰斩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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