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欧洲投资银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欧洲投资银行Ōu zhōu tóu zī yín hángЕвропéйский инвестициóнный банк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欧洲共同体的长期贷款与地区开发的银行。该银行的《章程》是《罗马条约》的议定书之一。该银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独立的财源和预算,有独立的决策机构和程序,不受共同体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但银行的活动要以达到共同体的宗旨为目的,并为共同体的利益从事金融活动。欧洲法院对涉及银行《章程》和银行机构的争议有管辖权。银行的主要机构有:(1)理事会。由共同体各成员国派一名部长通常为财政部长参加,负责制定信贷政策、认购资本的增加、董事会董事的任命等。(2)董事会。由22名董事和12名候补董事组成,由理事会任命,每届任期5年,董事以个人资格当选,只对银行负责,董事会的主要权力是决定贷款、举贷、确定贷款利息等。(3)管理委员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6人组成,由理事会在董事中任命,每届6年,可以连任,负责银行的日常业务,为董事会的决定作准备工作。(4)审计委员会。由3名审计员组成,经理事会任命,主要任务是每年对银行的业务进行帐目的核对。银行行址在卢森堡。银行业务主要是:(1)根据1957《罗马条约》和银行《章程》的规定开展业务,主要是利用自有财源和进入金融市场的机会,为共同市场协调、稳步地发展提供资金。贷款项目主要有:对共同体内发展水平低的地区的开发项目;为适应逐步建立共同市场所需的有关企业现代化、企业转轨、开发新型产业的项目;部分成员国共同受益的项目——后两者的条件是由于项目的规模和性质而成员国无力单独承担的项目。(2)《条约》授权之外的业务,如《洛美公约》的项目、对海外领土的贷款,对地中海国家的贷款。银行认购资本为288亿欧洲货币单位,由成员国根据达成的比例认购。 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合资经营的金融机构。于1958年1月1日成立,1959年正式开业。行址设在卢森堡。银行成立之初资本为10亿美元,由6个创始成员国按比例分摊。到1986年底,成员国扩大到12个。至1987年底,认缴资本288亿欧洲货币单位,已缴资本为259.59亿欧洲货币单位。 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合资兴办的金融机构。1958年根据《罗马条约》设立,1959年起正式营业。宗旨是利用经济共同体内部资金和国际资本市场的资金,对共同体内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计划提供长期贷款和担保,以促进各成员国的各个地区经济平衡地发展。同时,也对与共同体有联系或订有合作协定的国家和地区输出资本。其资本主要来自成员国分摊股本、向共同体内外资本市场筹措的资金和成员国提供的特别贷款。该行成立时核定资本为10亿美元,1981年底增加到144亿欧洲货币单位 (约合157亿美元)。贷款分普通贷款和特别贷款两种,前者提供给成员国政府和私人企业; 后者以优惠利率提供给共同体“联系国”。该行组织机构有理事会 (通常由成员国财政部长组成)、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址在卢森堡首都卢森堡。 ☚ 欧洲支付同盟 欧洲煤钢联营 ☛ 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EIB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合资经营的金融机构。根据1957年《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规定,于1958年1月1日成立,1959年正式开展活动。行址设在卢森堡。成员为欧共体12国。其宗旨是:通过它的活动来平衡欧洲共同市场内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通过拨给贷款和保证,对成员国政府及公、私企业的投资计划以及开发“落后地区”的计划提供资金。组织机构: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财政部长组成,设主席1人。下设管理委员会作为常设执行机构。还设有审查委员会。分支机构有:设在罗马的意大利总部和设在伦敦的联络处,主要为在意大利和英国兴建的工程项目提供信贷;设在布鲁塞尔的代表处,主要同共同体其他机构进行联络。资本来源:主要由成员国分摊,也向共同体内外资本市场筹措,还有成员国提供的特别贷款。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成立,资本改用欧洲货币单位来结算。主要活动:吸收资金为共同体国家的地区发展、能源开发、兴建公共设施和改造老企业提供贷款。出版物:《欧洲投资银行新闻公报》(EIB Information Bulletin)。 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EIB)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合资兴办的金融机构。1958年建立。设有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委员会、审查委员会。旨在平衡欧洲共同市场内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主要任务: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共同体内部资金,根据非营利原则,向共同体内地区开发、工业现代化和重要的跨国工程项目提供贷款或保证;向与共同体有合作关系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贷款,贷款一般是低息或无息的中长期贷款。资金主要从货币市场上筹借。行址设在卢森堡首都卢森堡。 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合资兴办的金融机构。1958年1月根据《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有关决议成立,并于1959年正式开业。成员为联邦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英国、爱尔兰、丹麦、希腊、葡萄牙和西班牙等。其宗旨是: 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共同体本身的资金,促进共同市场平衡而稳定地发展。主要业务是:对共同体内的落后地区兴建的项目、对有助于促进工业现代化和结构改革的计划以及有利于共同体成员的项目提供长期贷款或保证;对共同体以外地区的项目,若对共同体有特殊意义,也提供贷款。资金来源主要由成员分摊,同时也向共同体内、外资本市场筹措,此外还包括成员提供的特别贷款。机构设置: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的财政部长组成;董事会由每个成员国各委派一名代表参加,负责确定贷款政策和工作计划;管理委员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另设总管理部、共同体融资部、共同体对外融资部、资金部、审查委员会等。行址在卢森堡。罗马设有分行,布鲁塞尔设有代办处。主要出版物有《欧洲投资银行新闻公报》等。 欧洲投资银行1957年3月根据法、德、意等6国签订的 《罗马条约》有关条款而建立。从1979年起正式开业。行址在卢森堡。宗旨是通过它的活动来平衡欧洲共同市场内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成员是欧共体成员国。机构设有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委员会。刊物是 《欧洲投资银行新闻公报》。 欧洲投资银行简称EIB,为欧洲共同市场的附属金融机构,1958年1月1日依照罗马条约成立于布鲁塞尔。成立的宗旨是借由各会员国所缴纳的资金以及从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协助欧洲共同市场国家的经济均衡发展,此外,该银行也对共同体以外的地区提供融资。决策机构为各会员国部长们所组成的董事会、理事会与管理委员会。 欧洲投资银行简称EIB,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根据罗马条约于1958年合资兴办的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行址设在卢森堡首都卢森堡。欧洲投资银行的成员国是欧洲共同体的10个成员国,即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英国、爱尔兰、丹麦和希腊。欧洲投资银行的宗旨是: 为了欧洲共同体的利益,利用国际资本以及欧洲共同体本身的资金,致力于共同市场的平衡稳定的发展。为此,银行在非营利的基础上提供贷款和担保,以资助欠发达地区的发展项目,改造或使原有企业现代化,以及开展新的活动。银行理事会一般由各成员国的财政部长组成。董事会由理事会根据各成员国及共同体委员会的提名所任命的18名董事和10名候补董事组成。其中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和英国各提名3名董事和2名候补董事,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各提名1名董事并联合提名1名候补董事,丹麦和爱尔兰各提名1名董事,共同体委员会提名1名董事和1名候补董事。董事和候补董事任期5年。管理委员会由1名行长和4名副行长组成,他们均由理事会根据董事会的提名任命,任期6年。董事会会议由行长主持,但行长无表决权。到1978年12月31日止,银行认缴资本共计70. 875亿欧洲记账单位 (1个欧洲记账单位在1971年12月美元贬值前等值于1美元,贬值后改为等值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1个 “特别提款权”)。该行在共同体内部支出贷款1978年共计19. 665亿欧洲记账单位,接受贷款最多的是意大利,其次是英国、法国、爱尔兰和丹麦。该行还被授权向当时共同体以外的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贷款,它们主要是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土耳其、南斯拉夫和成员国的海外属地,以及参加“洛美协定” 的非洲、加勒比及太平洋地区国家和与共同体有联系的或有合作协定的地中海地区国家。此外,欧洲投资银行在1973年于 “欧洲货币” 市场 (欧洲及其他国家商业银行办理外汇存放的一种国际性的借贷市场) 发行了一种长期欧洲债券,票面使用一种叫做“欧尔康” 的新货币单位,以图尽可能消除欧洲债券的发行者和承购者因西方各国币值变动而引起的风险。因此,“欧尔康” 的使用也是资本主义货币金融危机的一种产物。 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EIB)1957年3月根据法、德、意等6国签订的《罗马条约》有关条款而建立。从1979年起正式开业。行址在卢森堡。宗旨是通过它的活动来平衡欧洲共同市场内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成员是欧共体成员国。机构设有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委员会。刊物是《欧洲投资银行新闻公报》。 ☚ 奥里恩银行集团 欧洲开发基金组织 ☛ 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合资经营的金融机构。根据1957年“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规定,于1958年1月1日成立,1959年正式开业。行址设在卢森堡。 ☚ 亚洲开发银行 非洲开发银行 ☛ 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Investment Bank-EIB欧洲经济共同体为促进共同体内经济发展而设立的区域性国际金融组织。根据1957年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等六国签订的“罗马条约”的有关条款设立,1959年开始营业。行址设在卢森堡。目前成员包括欧洲经济共同体的9个国家。其宗旨是: 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共同体内部的资金,在不盈利的前提下,对共同体内部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计划提供长期贷款或担保,对同共同体有联系或订有合作协定的国家或地区也输出资本。 ☚ 欧洲支付同盟 欧洲银行国际公司 ☛ 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EIB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合资兴办的金融机构。根据1957年3月在罗马签订的条约,于1958年初成立。当时的成员国是: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英国、爱尔兰和丹麦。宗旨是在非营利的前提下,通过向各成员国的不发达地区提供长期贷款和担保,促进经济平衡发展。活动范围由成员国逐渐扩大到与共同体有经济合作关系的国家。资金来源主要靠各成员国按规定比例认缴的款额。1981年借款总额为144亿欧洲货币单位,贷款总额为200亿欧洲货币单位。贷款期限7~12年,多为低息或无息。常设机构有银行理事会(由成员国的财政部长组成)和董事会(由董事和副董事组成)。行址在卢森堡城。 ☚ 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 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EIB欧洲经济共同体为促进共同体内经济发展而设立的区域性国际金融组织。根据1957年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等六国签订的“罗马条约”的有关条款设立,1959年开始营业。行址设在卢森堡。目前成员包括欧洲联盟的15个国家。其宗旨是: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共同体内部资金,在不盈利的前提下,对共同体内部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计划提供长期贷款或担保,对同共同体有联系或订有合作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也输出资本。欧洲投资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成员国缴纳的股本;其次是向货币市场筹措资金。银行的主要业务活动是提供长期贷款。贷款不收利息或收取较低的利息。该行的管理机构由理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组成。理事会是该行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的15个财政部长组成。 ☚ 加勒比开发银行 国际投资银行 ☛ 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根据罗马条约于1958年合资兴办的金融机构。行址在卢森堡。宗旨为: 通过提供或担保长期信贷,促进各成员国的各个地区经济平衡地发展。它是一家非营利性银行。最初其活动范围仅限于各成员国,后来扩大到与共同体有合作关系的国家。股本由成员国按规定比例认缴,初创时为10亿美元,资金主要从货币市场筹借;贷款主要用于共同体内的工业、能源和基础设施的投资,贷款一般无息或低息,期限7—12年,可在项目投产2—4年后开始偿还。银行由理事会 (其成员由10国财政部长组成) 和管理委员会主持和管理。其中,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为常设执行机构。下设七部:总管理部、共同体融资部、共同体对外融资部、资金部、国民经济部、法律问题部和技术咨询部。此外,该行还设有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该行的业务情况。该行的分支机构有: 设在罗马的意大利部和设在伦敦的联络处,它们主要为在意大利和英国兴建的工程项目提供信贷; 设在布鲁塞尔的代表处,主要同共同体其他机构进行联络。 ☚ 泛美开发银行 欧洲货币合作基金 ☛ 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EIB) 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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