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同体审计院Court of Auditor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根据1975年共同体第二个《预算条约》设立的欧洲共同体财政审计机构。审计院是独立的财政审计机关,对3个共同体实行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则由各共同体内部的财管部负责。审计院由12名专职审计员组成,从具备有关审计经验和资格的完全独立的专家中挑选,理事会在向议会咨询后,经一致同意任命。每届6年,可以连任。审计员推选1人为审计长,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审计院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共同体的收支帐目;也有权审查共同体其他机构(如欧洲职业训练发展中心)的帐目。审计院有义务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公布年度报告。共同体机构有权请求审计院就某些具体问题发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