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英谋反案
东汉明帝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男子燕广告发楚王刘英与渔阳人王平、颜忠等人造作图书,谋划称帝反叛。朝廷派遣官吏案验属实,上奏刘英招聚奸猾,造作图谶,擅自设立官职,置诸侯王、三公、将军、二千石等,属于大逆不道罪,请判处他死刑。明帝没有批准,仅废黜了他的王位,将他迁徙到丹阳泾县城居住,赐予封邑五百户。刘英到丹阳后自杀。燕广因告发有功,封为折奸侯。刘英谋反的案件审讯了一年多,受拷讯者辞语相连,从京师皇家、外戚、诸侯到州郡的豪杰以及审案的官吏,相互牵扯诬陷,被处以死刑和迁徙的人数以千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