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弓chǔ gōng形容得失无所萦怀;也形容利为他人所得。《吕氏春秋·贵公》:“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汉·刘向《说苑·至公》:“楚共王出猎而遗其弓,左右请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闻之曰:‘惜乎其不大,亦曰:人遗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也。’仲尼所谓大公也。”刘长卿《避地江东留别淮南使院诸公》:何辞向物开秦镜,却使他人得楚弓。 楚弓《吕氏春秋·贵公》:“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汉·刘向《说苑·至公》:“楚共王出猎而遗其弓,左右请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后以此指己方的利益为己方所得,或指所失无足萦怀。刘长卿《避地江东留别》:“何辞向物开秦镜,却使他人得楚弓。” 楚弓泛指丢失了的好东西。唐刘长卿《避地江东留别淮南使院诸公》诗: “何辞向物开秦镜,却使他人得楚弓。” ○ 楚弓楚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