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检校官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检校官 检校官唐、宋时的国家高级官员的通称。意在他们可以代理他官和高级官员任实职后又可加一些能标志其职官等级的官衔。如太尉、太傅、太保等。《宋史·职官志九》: “检校官19: 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仆射、右仆射、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左散骑常侍、右散骑常侍、太子宾客、国子祭酒、水部员外郎。右 (上)皇子初授官加太尉,初授枢密使、使相及曾任宰相、枢密使除节度使加太傅,初除宣徽、节度加太保。宗室初除使相加尚书左仆射,特除并换授诸司使已上加工部尚书,诸司副使加右散骑常侍。除通事舍人、内殿崇班已上,初授加太子宾客; 副率已上并三班及吏职、蕃官军员,该恩加国子祭酒。四厢都指挥使止于司徒,诸军都指挥使、忠佐马步都军头止于司空,军班都虞候、忠佐副都军头已上止于左、右仆射,诸军指挥使止于吏部尚书。其官止,遇恩则或加阶、爵、功臣。” ☚ 检正官 检察长 ☛ 检校官隋时指代理官职,而未除授正官。唐初亦有此称。唐中期以后,用以称使职、外官所带三公、仆射、尚书等高级官衔,表示官品高低,但却不治其事。五代沿袭其制。 检校官按隋唐制度,凡未经正式授予,而以皇帝敕令某项职事者,称为检校官。 检校官官名。(1) 检校有监察之意,晋置检校御史,北朝因之。隋以后称监察御史。(2) 在唐代,检校官有两种情况,一种指代理某官,如魏征于贞观六年(公元632年)为检校侍中,次年乃正拜侍中,此种情况在唐代前期较多。另一种是指地方使职带台省官衔,上自三公、仆射、尚书,下至郎中、员外郎,皆为带职。由于使职本身无品阶,检校官衔就用来表示其地位。(3)宋代指由诏除而非正式任命的一种加官。自检校太师至检校水部员外郎共十九等。(4) 元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置于中书省,掌检校左右司、六部公事之程期,文牍稽延、遗失诸事,秩正七品。明代于六部,都察院,布政、按察二司及各府均置检校。清代惟府置之。 检校官职官范畴之一种。“检校”之名始于东晋太元中(376—396),以吴混之为检校御史,系正式职事官;其前身为西晋司隶校尉(《晋书·职官志》、《分纪》卷14《监察御史》引《晋纪》、《通考·职官》7《监察侍御史》)。唐置检校官。唐初虽非正官,但有实职,含有代办某官事、点检某官事之义。如贞观七年,魏征自检校侍中迁为侍中。唐玄宗以后,检校官变为虚衔,地方使职带检校三公、三师及台省官之类,表示迁转经历和尊崇的地位,其后渐渐形成了自三公、三师、尚书左右仆射至水部郎检校官十三阶(《金石论丛·依唐代官制说明张曲江集附录诰命》、《新唐书·宰相表》上、《云麓漫钞》卷10)。北宋沿置,自检校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徙、司空至国子祭酒、水部员外郎,共十九阶。神宗元丰三年九月十七日,除检校太师、太傅、太保与检校太尉、司徒、司空六阶保留外,馀十三阶检校官皆罢(《宋史·职官志》9《检校官十九》、《宋会要 ·职官》56之3)。徽宗政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改定三公、三少官名,与之相应,检校三师易为检校三公(检校太师、太傅、太保),检校三公易为检校三少(检校少师、少傅、少保)。文臣累加至检校少师,则为开府仪同三司;武臣累加至检校少师,则为太尉。南宋后期(宁宗朝以后),文武官除节度使后,便抹过检校官阶,径除开府仪同三司,至三少、三公(《朝野杂记》甲集卷12《检校官》、《朱子语类》卷112《论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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