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可望
字孝思,湖南临湘人,1918年2月4日生。中央政治学校毕业,“国防研究院”、中央警官学校结业,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警政硕士,密执安州立大学博士。曾任大学教授,警察厅专员、副处长,内政部警察总署督导、科长、专员、行政资料室主任,台湾省警察学校教育长,台湾当局“国防部法规司”司长,“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副秘书长、秘书长,中央警官学校校长,美国肯特州立大学客座教授,亚太地区文化社会中心执行官,世界基督教青年协会执行委员,国际警察首长协会荣誉会员等职。1986年任私立东海大学校长。1981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1993年8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997年8月续聘为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著有《警察学原理》《警察行政》《现代游击战之理论与实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