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投资效果系数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特点,结合国内外先进技术所达到的水平,以及价格因素的影响等,经综合研究而按部门分别规定的具有约束力的投资效果系数标准(投资效果系数是工程项目投产后,每年获得利润与总投资之比)。它对正确计算基本建设投资的相对经济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合理选择建设方案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西方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标准投资效果系数。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则有统一要求,如苏联规定整个国民经济用于生产性基本建设的标准投资效果系数不得低于0.12。并按照不同情况对各工业部门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标准投资效果系数,如规定电力部门的投资效果系数为0.14—0.1; 木材加工和煤炭工业为0.2;化学工业、机器制造业和伐木工业为0.33~0.2;建筑业为0.12;交通运输业为0.1。 标准投资效果系数的倒数即为标准投资回收期。目前我国尚未正式规定标准投资效果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