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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柯赫氏法则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柯赫氏法则Koch's rules

由柯赫氏提出对未知病害进行诊断和鉴定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又称柯赫氏假设(Koch's postulates)或柯赫氏证病律。其内容: 第一,某种可疑的病原微生物必然经常地出现在这种病害的寄主上或存在于病害部分。第二,从病组织中可以分离获得该种微生物的纯培养物,并能在培养基上生长。第三,当这种培养物被接种或引入同种健康寄主上,可以产生同样症状的病害。
长期以来,人们对如何诊断确定一种病害是由何种病原物侵害引起的意见不一。1876年德国细菌学家罗伯特·柯赫(Robert Koch,1843~1910),证实家畜炭疽病是由一种称为炭疽细菌的病原菌引起的,直到1884年他才正式提出上述假设。他认为,在诊断病害和鉴定病原微生物的过程中应符合上述法则。后来,美国植物细菌学家欧文·史密斯(Erwin F.Smith)发现柯赫氏假说也同样适用于植物病害研究,并在1890年补充了第四条,即从接种发病的植物上能再次分离到与从病组织中分离获得的相同微生物纯培养。原来的柯赫氏假设,后来被尊称为柯赫氏“法则”或“证病律”。这一法则不仅适用于动物病害的诊断,而且也适用于人体医学,兽医学和植物病理学等所有生物病害的诊断与鉴定。
绝大多数由真菌、细菌、线虫、寄生性高等植物所引起的病害,现在都能按照柯赫氏法则逐步加以诊断和鉴定,但由于科学技术水平或实验手段的限制,对专性寄生物(霜霉菌、植物病毒和类病毒、类菌原体和类细菌等),目前尚不能在合成培养基上培养成功,无法获得纯培养,许多生物学性状就无法进一步研究; 不少病原物虽然已获得了纯培养,但还未能找到合适或成功的接种方法使寄主发病,因此还不能证明它的致病性。例如,植物病毒虽不能在培养基上得到纯培养,但可以在鉴别寄主上分离纯化,再在繁殖寄主上大量繁殖。对于类菌原体病害或类细菌病害,虽然未获得病原物的纯培养,也不能接种,但通过大量的对比方法,(如与健株、无病株、无病原介体生物对比),也能确证其是否是病原物。
因此,目前暂不能培养或未能接种成功的病原物,最终必将能够在培养基上培养并接种成功。因此柯赫氏法则是普遍适用的生物学法则。

柯赫氏法则Koch’s rules,Koch’s postulate

1884年德国微生物学家柯赫(R.Koch)指出,一种病原微生物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❶该种微生物经常与某种病害有联系;
❷从病部可分离到该微生物的纯培养物,并详细描述其性状;
❸在适宜条件下将该种微生物接种到相同的健康寄主上,可发生相同的病害。由上述三个条件组成的试验规则,称为柯赫氏法则。1905年,美国植物病理学家史密斯(E.F.Smith)又作了补充,即从接种发病的寄主上能重新分离到相同的微生物。少数专性寄生菌、难养菌、类菌原体等,很难在人工培养基上培养,或因缺乏合适的接种方法而难以证明其致病性,可用增设对照的办法间接证明某种微生物是否为特定病害的病原物。

柯赫氏法则

柯赫(R.Koch)于1882年提出的证明某种微生物致病性的必要步骤。对研究其它病害也均适用。经过史密斯(E.F.Smith)1905年的补充,以后在植物病理学界得到公认。证明某种微生物致病性的必要步骤包括:1.在所有检查的病植物上,病原物必须总是伴随着病害而存在;2.病原物必须能在培养基上分离和纯培养,并描述它的特征(非专性寄生物)或在感病寄主上的特征(专性寄生物),以及记录它的表现和影响;3.纯培养的病原物必须能接种到原来病害发生的相同种或品种的健康植物上,并能在被接种的植物上表现相同的病害;4.必须从接种的植物上能再分离到这种病原物的纯培养,而且它的特征必须与原来纯培养特征相同。柯赫氏法则尽管并非容易完成,但对真菌、细菌、线虫、螺旋体等可在人工培养基上生长的非专性寄生物来说是完全适用的。对于至今仍不能在人工培养的专性寄生物尤其是病毒、类病毒、类菌原体等则不能作机械理解,非要把它分离出来放到人工培养基上生长后然后再接种,才算符合柯赫氏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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