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仗手 枪仗手宋代乡兵名。主要设立在南方诸地,以福建路最精。《宋史·兵志》五:“靖康元年,臣僚言:‘天下步兵之精,无如福建路枪仗手,出入轻捷,驭得其术,一可当十,乞选官前去召募。’从之。”亦简称“枪手。”同上书:“元祐元年,御史上官均言:‘福建路往年因寇盗召募枪手,多至数百人。” ☚ 弩手 弩团 ☛ 枪仗手宋乡兵之一。福建、江南西路招募民户组成枪仗手,农闲教习武艺,用以维护当地治安。其中福建路枪仗手于北宋后期全部采用保甲法编制,以五人为小保,五小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分别设都、副保正和大、小保长。但其老弱不娴武技者十有七、八,战斗力很差。 枪仗手宋代乡兵之一。由福建、江南西路招募民户组成,农闲时教习武艺,用以维护当地治安,但战斗力很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