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纪东1915~福建福州人。北平朝阳大学法学士、日本明治大学研究院研究人员。曾任国立政治大学、中央大学、台湾大学、暨南大学、东吴大学等校教授,台湾“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委员、“司法行政部刑法修正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大法官。著作有《中华民国宪法释论》、《中华民国宪法逐条释义》、《行政法原论》、《行政法新论》、《刑事政策学》、《法学通论》等。
林纪东1915~中国当代法学家。福建福州人。毕业于北平朝阳大学,获法学士学位。后赴日本明治大学研究院从事研究工作。曾任中央政校、朝阳大学、政治大学、中央大学、台湾大学、暨南大学、东吴大学、中国文化学院教授,台湾大学法律系主任,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委员,司法行政部刑法修正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司法院大法官,台大兼职教授。著有《法学通讯》、《战后日本法律》、《中华民国宪法释论》、《中华民国宪法逐条释义》、《行政法原论》、《行政法新论》、《刑事政策学》、《监狱学》、《少年法研究》等书,还撰写了《论王权宪法的基本精神》、《罚金刑之改造》等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