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容整洁
农村的村容整齐、环境清洁及农民的生活方式良好、公德意识和素质较高的面貌。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义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建设新农村,改善村庄卫生环境,离不开农民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推进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引导农民改变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公德意识和素质,也是农村村容整洁工作的内容。农村的村容村貌与城市相比相差较大。村容整洁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目标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重视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保证农民有良好的生存和生活环境。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如果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个目标同时铺开,首先应该从村容整洁入手,因为基础设施本身也可以让农民参与。
实现村容整洁的主要措施有:
❶编制规划,落实制度,统筹城乡环境管理。对农村的环保总体目标、保障机制、机构功能、执法队伍和资金来源等方面作出长期规划,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制定治污目标,将建设项目上的 “三同时” 制度、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等落实到农村;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发展少污染或无污染的产业,与村镇建设相结合,相对集中建设乡镇企业,提高乡镇企业处理污染能力,扭转乡镇企业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状况。做好城乡环保制度、措施的衔接,待条件成熟时,实现城乡环保制度的一体化。
❷健全机构,明确分工,强化各项监督。环保机构及权限延伸至乡镇,村级设专职或兼职环保干部。由这些机构和人员牵头,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行使环境卫生监督责任,落实有关环保的各项法律和政策措施,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 等。推行环境目标责任制,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农村环境质量负责,实行农村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农村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与当地行政一把手业绩挂钩,实行环境目标责任 “一票否决制”。加强农村环境监理执法队伍建设,严格环保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司法机关对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 《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
❸扩大宣传,加强教育,倡导良好习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基础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环境教育,通过各种手段加强宣传教育,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和知识能在家庭、学校和社会普及。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作为地方各级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大、中、小学开展农村环境教育。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广泛普及和宣传环境科学知识与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农民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畜牧业,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等问题。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努力让农民们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培养有文化、讲道德、守法纪、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