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cái liào cǎi gòuзакýпка (заготóвка) матери лов材料采购总帐科目,核算企业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反映材料的采购过程及其业务成果。核算方法如下: (1)购入材料的原价、运杂费,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结算户存款”等科目;建设单位拨入抵作备料款或工程款的材料,按结算价格,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预收备料款”或贷(减)记“应收工程款”科目;月末,分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采购保管费,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采购保管费”科目。 (2)需要报请转销或尚待查明处理的途中损耗,借(增)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其中经批准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超定额损耗,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应向供应、运输单位索赔的材料短缺和其他应赔偿款项,借(减)记“应付购货款”或借(增)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减)记本科目。 (3) 月末,已付款并已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借(增)记“主要材料”等科目,贷(减)记本科目。 (4)月末,本科目的借(增)方余额为已付款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实际成本。 (5)本科目月初余额加借(增)方发生额减月末余额之差额,为已付款并已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贷(减)方发生额为已付款并已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增)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小于时作相反分录。 本科目按各材料总帐科目及主要材料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