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向物资部门或供销部门采购、订货而付出的手续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原价×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率。 材料部门的手续费率,国家计委曾有规定:金属材料为2.5%,机电产品为1.8%,木材及轻工产品为3%,化工产品为2%。不论几次中转,均不超过以上规定。 目前,各地计取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方式不统一,除按以上方式计取费用外,尚有将手续费与进货运输费合并在一起计算,制定综合费率;还有将进货运输费、手续费、材料费加在一起,制定供应价。具体可按当地物资部门或供销部门现行的取费标准计算,若此项费用已包括在供销部门供应的材料原价内,则不应再计算;不通过专门供销部门的材料,不应计取此项费用。 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原价×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率×通过供销部门供应的该种材料占这种材料总量的比重 在编制材料预算价格时,如上述取费标准不能满足需要,可参阅财务部的已发生的托收承付清单所列的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