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阿瑟1740—1792Lee,Arthur.外交家。生于弗吉尼亚。曾学习法律并在美国获律师资格。1770—1775年任马萨诸塞殖民地驻伦敦代理人。后受大陆会议委派与富兰克林和迪恩一起出使法国,谈判签订条约。因与迪恩发生争执而于 1779年被召回。1781—1785年任大陆会议代表。1784—1789年任财政委员会委员。 李,阿瑟1740—1792Arthur Lee外交家。生于弗吉尼亚威斯特摩兰(Westmoreland)。1764年获英国爱丁堡大学医学博士学位。1766年当选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68年去伦敦学习法律。1770年任马萨诸塞驻伦敦代表。1776年与本杰明·富兰克林、迪恩一起出使法国,争取法国的援助。次年出使西班牙和普鲁士。曾控告富兰克林、迪恩等人侵吞公共财物,导致迪恩被召回。返美后成为弗吉尼亚议会议员(1781—1783,1785—1786)、大陆会议代表(1781—1784)。后反对《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退休乡间。著有《大不列颠人民正义与利益呼吁书》、《再呼吁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