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理查德·亨利1732—1794Lee,RichardHenry.独立战争时期的政治家。生于弗吉尼亚。曾在英国受教育。1758年任弗吉尼亚议院议员。曾抗议英国的税收法令。独立战争前与帕特里克 ·亨利和托马斯 ·杰斐逊—起从事反英活动,并发起组织各殖民地间的通信委员会。1774—1779年和 1784—1789年两度任大陆会议代表。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的署名人之一。曾反对美国宪法。1789—1792年任国会参议员。 李,理查德·亨利1732—1794Richard Henry Lee政治活动家。生于弗吉尼亚的威斯特摩兰(Westmoreland)。早年就读于英国约克郡韦克菲尔德学院。1752年返回弗吉尼亚。后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议员(1758—1775)。因反对英国向殖民地征税的各项措施而声名鹊起。任第一、二届大陆会议代表期间,动议起草《独立宣言》,并在这一文件上签名。1776年6月回弗吉尼亚组建新的地方政府。1784年入邦联国会,为议员(1784—1787),并一度任议长(1784年)。拒绝参加1787年制宪会议,并反对批准新宪法,认为宪法缺乏权利条款和民主性。所著《联邦农民信札》成为反联邦宪法者的代表作。1789—1792年为国会参议员期间,极力促成宪法前十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的制定与通过。为著名演说家,有“弗吉尼亚的西塞罗”之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