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涛1934~
字碧海。教师。出生于广东南海。毕业于英国赫斯桥大学政治经济系,获学士学位;继而毕业于美国南林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又毕业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获教育博士学位。1974年获罕米敦大学荣誉哲学博士学位。1984年获美国南加州大学政治经济系荣誉哲学博士学位。1986年获美国史超域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1970年创办澳门英专学院,任院长,同年创办澳门文学院,任院长,同年获瑞士国际文教促进会优异服务纪念银杯。1977年任澳门反吸毒宣传中心主任。1982年创立澳门“冤情大使服务处”。1984年当选为英国剑桥“世界名人总会”永远会士。1985年被委任为该会的港澳区代表。1987年任世界名人协会及国际文学研究会副会长,获“美国名人传记研究院”金牌成就奖。主要著作有: 《英文动词用法》、《英语教学大纲》、《英文作文商榷》和《国文研究商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