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茇1880—?湖南平江人 曾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庭长,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等职。 字:芾棠 李茇1880——字芾棠,湖南平江人,1880年(清光緒六年) 生。畢業於北京法政學堂。歷任湖南長沙地方審判廳庭長,湖南湘鄉縣知事,湖南高等審判廳庭長。1926年11月,任廣東高等檢察廳檢察長。1927年8月,任國民政府最高法院庭長。1928年5月,任法官懲戒委員會委員。1929年8月,續任最高法院庭長。1932年6月,兼任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1941年1月,任最高法院院長。1945年2月去職,仍任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李茇 李茇字芾堂,湖南平江人,1880年生。北京法政学堂毕业。历任湖南长沙地方审判厅庭长、湖南湘乡县知事、湖南高等审判厅庭长等职。1926年11月任广东高等检察厅检察长。1927年8月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长。1928年5月任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1932年6月兼任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1941年1月任最高法院院长。1945年2月去职,仍任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 ☚ 李诗益 李杰 ☛ 00003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