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浑遣人杀李筠案
李浑为隋初功臣李穆之第十子,李筠则为李穆之长子李惇之子。李穆去世后,李筠因李穆之功,年幼时即拜为仪同,开皇八年(公元588年)又以嫡孙的身份承袭李穆申国公之爵位。仁寿元年(公元601年),李浑随杨素击突厥,以军功进位大将军。李浑忿其侄李筠之吝啬,阴谋策划,遣其兄之子李善衡将李筠刺杀。官府一直抓不到凶手,文帝听说后大怒,知道是李氏宗族之人所为,于是下令“尽禁其亲族”,以讯查凶手。李筠在早先又与其从父弟李瞿昙有矛盾。当时,李浑在家中较有势力,让家人都证明是李瞿昙杀的李筠。李瞿昙因此被顶罪“坐斩”,而李善衡却“获免”。仁寿四年,文帝要为李穆立嗣,李浑又通过贿赂宇文述,打通太子杨广,袭封申国公,以奉李穆之嗣。此案反映了封建宗族,为争夺嫡嗣,骨肉相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