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李崇断儿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李崇断儿案 李崇断儿案北魏宣武时,李崇任扬州刺史,镇寿阳。州里百姓苟泰有个儿子,年方三岁时丢失,后来看见在郭奉伯家中。苟、郭二人各说这是自己的儿子,都有邻人为证,郡、县官吏无法断决,报到州里。李崇把两个父亲与儿子分开关押。几天后,突然派小吏对两个父亲说:“儿子已经暴死,你们可以出去办理丧事了”。苟泰听了,悲痛得不能自制,郭奉伯却只是唉声叹气而已,毫无悲痛之意。于是李崇便把儿子还给苟泰,追查郭奉伯行诈的情况,郭奉伯供认说:“我以前死了一个儿子,所以才冒认。 ☚ 赵和闻父丧辄还案 司马悦视鞘查凶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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