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债券Bonds with Warrants投资者可在预定期限内,根据事先规定条件,凭持有的凭证优先购买同一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券或股票。 权利债券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新型债券,投资者 (债券持有者)可以在预定的时间内,根据事先规定的条件,凭手头持有的凭证,优先购买同一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券或股票。1982年国际债券市场上,发行权利债券有效购买期已由1981年首次发行时的1年延长到2-6年。权利债券这种债券本身带有某种证券认购证的特点,这种债券在自身买卖流通的过程中又兼具了优先购买同一公司其他类型的证券的权利,这就使得这种债券拥有了超过其自身价值的“价值”,从而为这种债券在流通转手进行买卖时,有了“升值”的可能。尤其当投资者众多,出现供需矛盾,或是同一公司的其他种特别看好行情的股票发行时,这种权利债券就会因其拥有的优先购买权而 “身价”陡涨。目前,由于我国的股票债券市场发育仍不成熟,有价证券的供需矛盾仍较尖锐,故权利债券这种有价证券形式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但也正因为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发育过程中,借鉴时需特别注意我国的国情与西方国家的区别,从而谨慎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