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监督本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综合性政策问题的调研工作,拟定旅游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听证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工作;负责全省旅游行业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负责对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对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责任及离任的审计。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电话:86-898-66787244 66743341 66779731
人事教育处: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培训工作。
电话:86-898-66700034 66700004
规划发展处:编制全省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省性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旅游行业电子信息工程的规划与实施等工作。
电话:86-898-66791467 66793217
市场开发处: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际国内旅游发展动态,指导旅游市场开发;审核报批本省在境外设立的旅游机构和外国、港、澳、台地区在本省开设的旅游机构;办理全省旅游涉外事务。
电话:86-898-66774621 66791124
质量管理处:负责起草全省旅游行业质量标准,服务规范等文件并组织实施;承办旅行社经营权的招投标和各旅游企业业务年检工作;指导实施全省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复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监督全省旅游市场,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8号海口国际商业大厦11楼
邮编:570102
电话:86-898-66790344 66790374
传真:86-898-66775372
机构设置
1949年至1952年,安徽省行政区划分设皖北和皖南人民行政公署。皖北地区于1949年1月,由合肥军事管制委员会临时组建合肥公路局,同年3月,正式成立皖北行署公路管理总局,下设六安,安庆、阜阳3个分局。1950年2月,公路总局撤销,成立皖北行署交通处公路局,下设淮北、淮南2个分局和10个县市公路站。1951年3月,淮南分局撤销,另设宿县、合肥、六安、合安、合浦5个工程段,4月改工程段为工务段,6月合安、合浦工务段撤销,增设安庆、巢湖、滁县3个工务段。
皖南地区,1949年6月,皖南行署设立皖南区公路局,下设芜湖、屯溪2个工程处和青阳工务总段;9月,芜湖、屯溪工程处改为工务总段,下设8个工务段。同年11月,皖南区公路局改为皖南交通管理局,原属总段、工务段裁并,成立芜湖、宣城、屯溪、青阳4个养路段,1950年11月皖南区交通管理局改为皖南行署交通处。1952年3月,皖北、皖南行署交通处合署办公,在芜湖设立皖南办事处,辖4个管理段;6月,公路局与汽车运输公司合署办公;8月,恢复省制,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交通厅公路局,下设芜湖分局,7个管理段,1个直属工区,3个车辆监理所。重点县设管理站和工区。
1956年5月至1957年,省公路局辖属9个专区公路管理段,3个车辆监理所,19个工区,32个公路管理站。
1957年12月至1964年,省公路局多次撤并,先后改组为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处、公路航道工程处、安徽省公路港航局。1965年1月,又成立安徽省公路局,下设9个公路管理段,5个省辖市公路管理站,3个车辆监理所。1970年,经过“文化大革命”中机构大改组后,重新设立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交通局工程处,同时,各专区设立公路总站,各县(市)设立公路管理站。1980年7月,省公路工程处改组为安徽省公路管理局。1992年,全省共设16个市(地)公路局,85个县(市)公路管理站。直属单位有:安徽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公司、安徽省公路技工学校、安徽省公路机械厂、安徽省公路局劳动服务公司、公路局材料站。
为加强高等级公路建设和管理,1989年4月,成立安徽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为省交通厅直属单位,下设肥东管理处和全椒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