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有福
台湾高雄市人,1934年1月26日生。台湾国际商业专科学校企业管理科、侨光商业专科学校企业管理科、高雄市三信高级商业专科学校高级部毕业。早年当过农夫、渔民、职工、区公所课员,后任美达织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福镇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69年曾在母校自设奖学金。曾当选台湾省议会第五、六届议员,高雄市议会第一届议员,第二届高雄市议会副议长。1989年任台湾当局 “行政院顾问”。1991年12月当选为台湾当局第二届 “立法委员”。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候补中央委员,1993年8月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1999年8月被聘为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