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治先秦法家主张利用“术”进行统治的一种统治方法。为前期法家申不害(约公元前385年~前337年)所首倡,为后期法家韩非所发展。“术”包含两方面的含义:(1)“术者,因任(能)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韩非子·定法》)即术是君主考核、任免、赏罚臣下的一种方法;(2)“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韩非子·难三》)即术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权术,或通称阴谋诡计、术的特点是“隐而不见”,作用在于由君主掌握,用以“知奸”和“除奸”,可见,术治是君主实行专制独裁的一种重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