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本县四宅官员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本县四宅官员 本县四宅官员第三十二回:“到次日,西门庆请本县四宅官员。”指清河县县衙中的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四个官员。据明代官制,县衙设此四宅官员负责,以知县为主,县丞、主簿辅之,典史为属官。 ☚ 八位 太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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