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物 > 朝制類 > 文告契據部 > 告令 > 朝報 朝報 cháobào 朝廷發布之公報。上載詔令、奏章及官吏任免等事項。漢代郡國、唐代節度使皆在京設邸,由邸所傳鈔,因謂之邸鈔或邸報。後亦有由内閣鈔發者,謂之閣鈔;由六科鈔發者,謂之科鈔。在外省統稱爲“朝報”,亦稱京報。《宋史·王安石傳》:“黜《春秋》之書,不使列於學官,至戲目爲斷爛朝報。”清·梅曾亮《贈孫秋士序》:“居近正陽門,不二三里,目不見朝報一字。”參閱宋·趙昇《朝野類要·朝報》。 朝报官报名。又称传报、邸报、报状,或进奏院报。朝报系朝廷每日政事活动的公布,由门下后省编定,再请给事中判报(最后定稿),然后交都进奏院颁发给进奏官,由进奏官迅速传递到各路州府军监。则经由都进奏院颁发的新闻,称朝报。《宋会要·刑法》2之85:“(宣和三年)诏进奏院朝报非定本事辄传报者,令尚书省检会,以降指挥别行措置约束取旨。”《朝野类要》卷4《朝报》:“日出事宜也。每日门下后省编定,请给事判报,方行下都进奏院报行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