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辩三3520名服罪悔过书。吴语。浙江绍兴。鲁迅《孔乙己》:「先写~,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口供 口供辞(款辞)供词 供状 供款 款状状结 短状 口语 被告的口述记录:贴状 被告自白的记录:手状 白状 犯人的供词:谳 犯罪的供状:款状 犯人服罪的亲笔供词:招状 盗贼的供词:盗辞 囚犯的供词:狱辞 犯罪人画押承认的供状:服辩 伏辩 核实的供词:要辞 不实的供词:游供 供状齐备:簿圆 (被告供述的记录:口供)
另见:犯人 认罪 犯罪 罪行 签字 ☚ 传记 历史 ☛ 服辩❶服罪和辩冤。中国旧制指犯人对判决服或不服的表示。一说服指心服,辩指辩理。判决不当则辩,当则服。《唐律疏议·断狱》:“诸狱结竟,徒以上各呼囚及其家属,具告罪名,仍取囚服辨。若不服者,听其自理,更为详审。违者笞五十,死罪杖一百。” ❷又作“伏辨”。指被告承认犯罪之供状。《洗冤集录·颁降新例》:“将囚人押领面对家属,将所招情罪,从头一一对众读示,再三审复,委无冤抑,取本人伏辨,家属准伏结案。 服辩 服辩罪犯对所犯罪行的认可或辩解。《清会典事例·刑部·刑律断狱》: “狱囚取服辩。”注:“服者,心服:辩者,辩理。不当则辩,当则服。或服,或辩,故曰服辩。” ☚ 鈇钺 服役 ☛ 00017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