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有养子非绝户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有养子非绝户案

有养子非绝户案

此案发生于南宋宁宗、理宗年间江西宁都。阿甘之夫丁昌生前,曾抱养一个三岁以下小儿,丁昌死后,阿甘招到接脚夫(接脚夫是指女方丧偶以后,在家里再招之夫)。有朱先告丁昌为户绝,知县林某便从朱先之告,以丁昌抱养之子未除附之由,将丁昌作为户绝,拘没其财产。本案后又经路提举常平司审理结案,阿甘翻诉,提点刑狱司再审,认为“阿甘见在虽招到招脚夫,而有三岁以下收养之子,非户绝分明”。原审官林知县根本不知除附之法为何意。除附“谓人家养同宗子,两户各有人户,甲户无子,养乙户之子以为子,则除乙户子名籍,而附之于甲户,所以谓之除附”。本案养子之生父乃贫民,未必有户,“兼收养异姓三岁以下,法明许之即从其姓,初不问所从来,何除附之有”。若说丁昌养子应当申官附籍则可,而且法也有虽不除附,经官司勘验得实,再行除附的规定,林知县所断不当。即使此子不当收养,阿甘招接脚夫进门,法也没有拘没之文。“按户令:寡妇无子孙并同居无有分亲,召接脚夫者,前夫田宅经官籍记讫,权给,计直不得过五千贯,其妇人愿归后夫家及身死者,方依户绝法。据丁昌之业,所直不过二百余贯,其合给阿甘甚明”。提刑司令县将没收财产给还阿甘母子。“本县不遵本司后断,乃辄将提举司元牍不当文移,混乱妄申,承行人勘杖八十”。朱先妄告,本该坐罪,经赦原免,令其请领原纳买业钱,元给公据,毁抹附案,仍给断由,由阿甘收执。

☚ 探阄立嗣案   同宗争立案 ☛
00002005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3: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