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里查德1871—1947Prichard Harold Arthur英国著名的哲学家,义务论直觉主义的代表人物。早年就读于克利夫顿和牛津的新学院。曾任三一学院的研究员。主要著作有《道德哲学基于一种错误之上吗》、《道德责任》等。普里查德认为,义务论和功利主义都把道德行为的理由归结为善的褒扬和现实的利益与好处,总是说道德行为的后果对行为者本人有利。这种企图用某种好处来论证道德的做法,使得以往的道德理论赖以成立的基础都是错误的。他认为,“应该”和“责任”是伦理学的核心概念,代表着伦理学的独特性质。在伦理学中,“应该”和“责任”是唯一不可定义和不可分析的,既不能通过逻辑推理得出,也无法予以分析或证明,只能由在某些状态下的反思直接把握的。在他看来,试图使另外某个人相信有一种应该的要求和责任,无论在原则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错误的,因为并不存在与直接的和不可简化的观点有关的证据。普里查德的伦理思想,对后来的罗斯等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