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代县官制
晋代县级行政区所设官吏的制度。《晋书·职官志》: “县: 大者置令,小者置长。有主簿、录事史、主记室史、门下书佐、干、游徼、议生、循行功曹史、小史、廷掾、功曹史、小史书佐干、户曹掾史干、法曹门干、金仓贼曹、兵曹史、吏曹史、狱小史、狱门亭长、都亭长、贼捕掾等员。户不满300以下,职吏18人,散吏4人; 300以上,职吏28人,散吏6人; 500以上,职吏40人,散吏8人; 1000以上,职吏53人,散吏12人; 1500以上,职吏68人,散吏18人; 3000以上,职吏88人,散吏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