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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苏联政府对国民政府提供的借款之一。
成立于1937年10月31日,次年3月1日由双方在莫斯科签订。贷款总额为五千万美元,年息三厘,用途指定为购买苏联工业产品,主要是军用品。自1938年10月31日起,五年内每年偿还一千万美元,并交付已使用贷款之利息。利息本金皆由国民政府运苏销售的农矿产品结价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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