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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易主继子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易主继子案

易主继子案

南宋理宗年间,阳锐诉兄之继子阳梦龙、阳攀鳞行为放荡,欲逐出之,而以己子易主。此案经知县、州司户参军审理,阳锐均不服,再次诉于临安府,知府吴恕斋以“阳梦龙继八二秀,祖命也,阳攀麟继八五秀,父之命与祖母之命也,亦既历年多矣,亲出遗嘱,径官给据,班班可考,质之房长,并无异词”为由,劝谕阳锐不要废其父兄之沾命,“借曰二侄跌荡,不无子弟之过,为叔父者正当哀矜之,教训之,否则以家法警戒之”。吴恕斋并云:“当职两年于兹,凡骨肉亲戚之诎,每以道理训谕,虽小夫贱隶,莫不悔悟,各还其夫。且久无同姓之讼,太守方为之喜。阳锐身以儒名,尚有此讼,殊骇旁观,所宜挽回和气,毋致悖理法而戕骨肉,费赀财而肥吏胥”。最后令“八二秀产业合付之梦龙,八五秀产业合付之攀麟”,二人既归,“请集宗族、亲戚,卑辟尽礼,拜谢祖母、祖父,遵依教训,以坚悔过自新之意。若再有游荡不肖实迹,自招愆尤,定行追究,坐以不孝之罪,后悔无及”。

☚ 已卖而不离业案   立继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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