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明清军事法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明清军事法制明朝创制了《大明律》,将军事法归于兵律之中,详细分为军政(关于调兵、军事行动、兵役制度等)、宫卫(关于守宫、番值,门禁等)、关律(关于关防要塞防卫等)、厩牧(关于马匹管理使用、发放饲养等)、邮驿(关于公文递送、兵役使役等)五个部分。其他军事法律如编制、官员设置及职责仍在吏律的职制、公式之中。为了适应实际需要,明永乐十二年(1414年)还制定了《行军号令》24条,是关于行军、作战方面的军事法规。清朝基本上是因袭明朝法律,军事法方面也没太大变化。仅对明朝法律加以适当改革。特别是还依据明朝的《行军号令》颁布了清朝《军令》,并几次补充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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