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明史·本纪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明史·本纪 明史·本纪《明史》中记述帝王事迹的部分。全书由清张廷玉等撰。清顺治三年 (1645) 即设明史馆,令冯铨、洪承畴等纂修明史,未成而罢。康熙十八年 (1679) 再修明史,先后由徐文元、陈廷敬、张玉书、王鸿绪等监修。康熙末年写成初稿。此稿为大史家万斯同出力最大。万斯同 (1638—1702),字季野,浙江鄞县人。他虽不是正式纂修人,但全书都经他审阅定稿。只因他死后,王鸿绪继成其事,是以现今又有题名为 《横云山人史稿》的这部《明史稿》,署名王鸿绪流行于世。雍正二年(1724),张廷玉为总裁,对《明史稿》加以修改,至乾隆四年(1738)最后定稿,成《明史》332卷,付武英殿刊行。其中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本纪自明太祖洪武元年 (1368)记起,止于明思宗崇祯十七年 (1644),共记明王朝十六位皇帝277年间的历史。《太祖本纪》 中,散见不少元末农民起义的史事,相当重要。其它各纪,对明代宫廷内外的矛盾和斗争,记载颇详。对阉党为害、政治腐朽人民生活的困苦,亦有所反映。如: 成祖时营造宫室给人民带来的灾难; 武宗时荒淫和挥霍无度所造成的财政困难; 神宗时派遣矿使税监到处敲诈勒索、残害人民等; 都为了解明代帝王的罪恶提供了具体的材料。《明史》 的本纪写得简明扼要,为全书之纲,以后又经考订增修,其价值多受到史家称道。如以往史臣曲笔,在《英宗实录》里附景泰七年事,称郕戾王,而削其庙号。《明史》则分英宗为前后两纪,而列 《景帝纪》 于中,“斟酌最为完善。”但《明史》为清修史书,对涉及清代祖先的史实,即删削不载,于南明诸王,也抽去《明史稿》 中的《三王传》,而将其事迹附见于各始封王之后,这是此书最大缺陷。此书原刻本即为武英殿本。后与刊行的各史书合称 “二十四史”。1974年,中华书局以此为底本,并用共它史书详细校勘,出版标点排印本,是目前最方便阅读的本子。 ☚ 饮膳正要 明史·后妃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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