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迁豪实京师
明代为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防止旧豪族地主 “威福下移”、“流于僭侈”(《明太祖实录》卷五五),势力膨胀,以免造成盘根错节之势。明太祖决心效发汉高祖“徙天下富豪于关中”的作法,实行移民实京师。他说:“昔汉高祖徙天下富豪于关中,朕初不取,今思之,京师天下根本,乃知事有当然,不得不尔”(《明太祖实录》卷二一○)。洪武初年,明朝廷曾藉没苏州、嘉兴、松江、湖州等地的豪族富民的土地,并将其中的几万户强行迁徙到南京、临濠等地(《明史·周忱传》),又徙江南十四万户于汉阳(《明太祖实录》五五)。其中有不少豪民地主。洪武二十四年 (1391年) 徙天下富民五千三百户于南京,洪武三十年 (1397年),徙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于南京。永乐十九年 (1421年) 明成祖迁都北京,又迁应天府和浙江富民三千余户充实北京,以供税役(见赵文林等《中国人口史》)。明代徙豪民实京师,其目的在于打击削弱富民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实力,以及把握江南的经济命脉,维护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