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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日本雇用促进事业团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日本雇用促进事业团法

昭和36年(1961年)制定和施行。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劳动者掌握和提高各种劳动技能,为产业间、地区间的调动制造条件,并促进适应劳动者能力的雇用,进一步增进劳动者福利和发展经济。根据该法建立了为所有事业主(雇主)服务的雇用促进事业团体。主要业务有:(1)帮助事业主建立各种训练学校,负责进行管理和职业训练;(2)为受职业训练者设立公共设施和住宿设施;(3)为迁移就业者设立宿舍和进行管理;(4)关于对劳动者的就业、雇入、分配等的谈话和其他援助设施;(5)为劳动者建立关于教养、文化教育、娱乐和其他福利设施以及进行管理;(6)为再就业者举办训练班;(7)为公共职业安定所介绍的求职者提供资金和担保; (8)为雇用调动劳动者或残疾人的事业主提供贷款等。雇用促进事业团体的资金来源,由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供给,在劳动大臣的监督之下使用。该法对促进劳动者就业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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