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日本职业安定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日本职业安定法

1947年11月颁布,以后又经过多次修改。1980年最后修改的该法,全文共5章67条。包括:总则、职业安定机关举办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非职业安定机关举办的职业介绍、工人招募和劳力供应事业、细则和罚则等内容。日本政府为适当调整劳动力的供求关系,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依法举办下列职业介绍事业:政府举办的免费职业介绍和非政府人员举办的收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必须坚持自由选择职业,对任何人都一律平等,不得歧视;当面明示劳动条件等原则。劳动大臣认为有必要可设立职业介绍事务所,责令其负责两个以上都道府县之间的业务联系。政府设置免费的为公众服务的公共职业介绍所。它负责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雇用保险等业务工作。由劳动大臣管辖,都道府县知事指挥监督所长、职员和管理所的业务。公共职业介绍所通过翰旋向求职者介绍适合其能力的职业;向招工者介绍适合雇用条件的求职者。同时,还负责大学生、中学生、学校毕业生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对残疾人和希望重新就业人员进行特别职业指导。非职业安定机关举办的职业介绍是经劳动大臣批准,为从事美术、音乐、表演艺术等特殊技术人员斡旋职业为目的而举办的职业介绍事业。收费的职业介绍又分为:按实际费用收费的职业介绍(即征收会费、定期储金、手续费等实际需要费用)和营利的职业介绍。该法与1966年颁布的《日本雇用对策法》相互配合贯彻执行,以保障劳动力的供求和职业安定,为日本经济繁荣和高速发展作出贡献。

日本职业安定法

1947年11月颁布。共67条。主要内容: 任何人,只要不违反公共福利,均可自由选择职业。任何人,不因人种、国籍、信仰、性别、社会身份、门第、从前的职业、是否工会会员等在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方面受歧视。政府设置免费为公众服务的公共职业介绍所,以便通过斡旋,使寻找职业者迅速找到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职业。对寻找职业者进行必要的职业指导。政府还对非政府人员举办的职业介绍、工人招幕和劳力供应等事业进行指导与监督。此外,对职业安定机关举办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非职业安定机关举办的职业介绍、工人招幕和劳动力供应事业以及违反本法规所应受的处罚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7:09:03